关于盐城大丰H19#等4个海上风电项目、国华东台竹根沙Z1风光同场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

2025-12-05 来源:网站 作者:江苏省自然资源厅

根据《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》、自然资源部《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》(自然资规〔2021〕1号)等有关规定,现将盐城大丰H19#、盐城东台H4#H6#、华润响水H3-2#、国华东台H3-2#等4个海上风电项目、国华东台竹根沙Z1风光同场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。项目具体信息如下:

序号

海域使用申请单位

项目名称

论证报告编制单位

1

江苏国信润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

盐城大丰H19#海上风电项目

青岛博研海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
2

江苏国信润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

盐城东台H4#H6#海上风电项目

青岛博研海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
3

华润悦海(江苏)新能源有限公司

华润响水H3-2#海上风电项目(30万kW)

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
4

国华海上新能源(东台)有限公司

国华东台H3-2#海上风电项目

南京丰泰泰科技有限公司

5

国华(江苏)风电有限公司

国华东台竹根沙Z1风光同场海上光伏试点项目

南京丰泰泰科技有限公司

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12日。如对项目用海内容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反映至我厅(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),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,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。

联系电话: 025-86590436(兼传真,仅限于海域使用事项)

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58号建邺大厦1206室

 

附件:

1.盐城大丰H19#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(公示稿)

2.盐城东台H4#H6#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(公示稿)

3.华润响水H3-2#海上风电项目(30万kW)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(公示稿)

4.国华东台H3-2#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(公示稿)

5.国华东台竹根沙Z1风光同场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(公示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