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基本条件
申请单位须在盐注册成立满1年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信用记录良好,财务会计制度健全。申请单位或产品属于“5+2”新兴产业和23条重点产业链体系创新成果。
(二)申报要求
1、申请评价产品具有有效发明专利或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,其权利人为申请单位且权益状况明确;
2、产品应在盐研发或生产,为近三年内首次研制成功,产品注册商标、整体设计等归属申请单位;
3、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,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:
(1)突破国际国内关键核心技术;
(2)属于自主研究和开发;
(3)对现有产品工艺、结构、材料、性能或功能等方面的根本性改进;
4、产品功能完善、性能良好、安全可靠,符合有关产品标准要求;
5、产品生产工艺、生产过程环境友好,安全环保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环保技术规范;
6、产品具有潜在的经济社会效益和较广阔的市场前景,能显著降低生产成本、提升产品附加值,或替代进口、填补国内空白;
7、产品上年度形成一定数量的销售,对于首次或首批生产的填补国内市场空白的新产品,不受销售收入的限制,但需提供用户使用(试用)报告。
(三)申报方式
线下申报:请各申请企业对照材料清单(见附件)要求,认真如实准备申请材料,并装订成册,一式一份,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版。
(四)其他事项
申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随时与园区管理办产业发展科联系!
联系人:王瑶;
联系方式:13921889950。
附件:盐城市创新产品申请材料清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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